咳咳,先明擺著說好。
坑擺上,但可不管填不填.......

只是覺得這裡太空曠了,有那麼一點點捨不得
所以想把一些舊稿跟斷頭坑放上來
搞不好哪天看著看著,我就想接下去了,嘿嘿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我是傳說中的分隔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  我也不明白,為什麼每天都會碰到她。
  只是習慣性擠上車後,往玻璃門邊一看,就可以看到那個綁著單一髮型的身影。

  從開始搭電車通勤,已經快一個月了,但我還是很不習慣,不習慣到每天心底都會有很多髒字的抗議跟反彈,雖然我可能一臉沉靜……
  不過相信我,那時候,我一定是在問候隔壁人他家的祖宗。

  雖然很討厭需要搭電車上班的事,但工作內容還可以接受,薪資也普普,加上又穿制性服裝,這省了我很大一套早上要挑衣服的時間消耗。
  白襯衫牛仔褲,配個大大的公事包,還有我的慢跑鞋,就這樣重複著每一天的妝扮、重複著每一天的生活。
  本來不是穿慢跑鞋的,是穿皮鞋……要是穿皮很硬的皮鞋站在車上那麼久,不如先讓我遞個辭呈吧。腳一定很快會爛掉的,我又沒去過香港,別這樣搞我。

  有目的的車程,卻沒有目的的視線只得在車廂裡移動。
  但早上實在沒什麼好看。不是上班族,就是學生,偏偏現在又是暑假,連想遇個亭亭的纖細少女都沒門兒。
  為了想有機會搶到位子,我學著去認人,順便克服我的人臉障礙症。主管老是唸我,說昨天才介紹給我認識的同事,我今天就會把他當陌生人對待,這實在是個悲劇……我也只是五面以內不認得而已嘛,有必要這麼誇張嗎?
  結果,哪個先下車的人我誰都不認得,倒是記住了那個沒什麼顏色的背影。

  我說她沒什麼顏色是事實。
  常常看見她穿黑色,黑色,然後還是黑色。
  我只是不想用「黑妹」這種濫稱號去替她冠個名而已。

  她總是一個人,揹著看來很重的銀色包包靠著門邊玻璃站著,然後一臉蒼白。

  不,不是白皙,是蒼白。
  病色的那種,有時候還會變本加厲成為慘白。

  我之所以看得這麼清楚,是因為,我也總選這個車門上車。
  真的要先說好我不是跟蹤,我可是算準開門位置每天定點等車的通勤客,我猜她可能也是,畢竟沒人這麼無聊會天天換車廂吧?而且火車統一只有頭尾兩節算人較少,其他地方都是很可怕的地獄。

  而我就在第一車廂裡,看見她。

  「火車」是個很沒有人情味的交通工具。
  為了搶張位子,各種情況都看得見,老人跟婦幼團體在這種地方也毫不吃香,甚至可能成為上下班時間的亡魂,被不留情地擠來擠去,想來張博愛座都是天方夜譚等級的奢想。
  
  我第一次看見時,差點沒拿資料夾毆打博愛座上的男性上班族。
  比起我這種高尚品格的男人來看,他根本是渣滓。我就算是遇到年輕的小姐站我旁邊,只要有空位,我也還是割讓給她,聽說這叫「騎士精神」,是很多美眉喜歡的性格。
  誰管他騎士還國王,我只是可憐女孩子要穿高跟鞋站這麼久而已。
  高跟鞋根本是酷刑。
  雖然穿了之後,線條真的很有美感,但上次某篇醫學報導指出,女性多的是為了穿高跟鞋而傷了腳,像什麼拇指外翻之類的,看了就痛,發明高跟鞋的人一定是「高跟鞋控」,我嚴重替他感到不齒。
  既然這麼愛,就讓自己的靈魂穿越吧,古代多的是裹小腳的婀娜美人,少殘害現代女性了。

  不過這只是我個人想法,那些時尚大師還是卯起來發明不同高度的高跟鞋……

  嗯,不小心又離題了。

  其實我明白通勤的疲勞,也懂位子的難求,但我想,「人情」應該要更珍貴。
  我常常看著那個背影,忍著滿臉的蒼白與不適,硬撐著站了一小時才在萬華車站蜂擁的人潮中離去。
  如果我是她前面位子的乘客,大概早站起來讓座了。

  可她這樣不舒服,卻依然堅持每天都搭電車通勤。
  我其實隱約地佩服。
  但卻也滿滿困惑。

  直到我終於忍不住的那一天,我才面對面地,瞧見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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